一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高校,该校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劳模 、十大改革风云人物滕增寿于2000年倡导,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2年正式去筹,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及部分省外地区招生 。2012年学院改制,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前身可以追溯至浙江东方集团1994年创办的温州东方职业学校及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技工学校,以及1999年在此基础上创办的浙江东方专修学院。学院于2003年和2013年先后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的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人才培养工作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 2011年,学院入选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2年被评为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窗口学校,2016年在市直单位年度考绩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单位,被市教育局评为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检查优秀学校和温州市高校示范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和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的温州市。学院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 ”和温州市“花园式单位” 。学院承温州历史文化之翰香,沐浙南陆海山水之灵秀,是莘莘学子求学 、精技、立德、修身的理想殿堂。学院目前占地494亩,其中甬江路校区164亩,金海新校区已投入使用的一期工程约330亩,新校区二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700亩。

学院秉承“崇德笃学,精技修远”的办学传统,弘扬“和合尚善、自强不息 ”的校训精神,坚持“紧靠行业,服务企业;产教协同,研创合一;开放包容,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重点实施“人才强校 、质量立校、特色名校”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和现代学徒制改革,着力培养“爱劳动 、有涵养、懂技术、强技能 、会创业、乐奉献 ”的技术技能型复合人才,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方行业产业特色的优质美丽现代化高职院校。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学院位于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校园,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
学院秉承“崇德笃学,精技修远”的校训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对在校学生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为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开辟了广阔的渠道。学院注重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人力培养模式改革,与温州市、区两级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及中介组织共建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平台,实现毕业与就业零距离。与温州市近百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合作办学关系 。近几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位列全省高职高专前茅。
根据省高教自考委 、省教育厅浙考委[2006]13号文件精神 ,为了更好地开辟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人才的途径,同时为满足广大考生对报读自考的需要,我院07年设立了自考学院 ,组建高教自考教学部,开展自考助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