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丑条约(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 ,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 ”,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 ,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 ,位居六部之上).马关条约(1895年4月 日本1.割辽东半岛 、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 、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
.北京条约(1860年 俄国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天津条约(1858年夏 俄美英法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沿海沿江是10处商口岸

3.外国军舰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 、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各200万两白银 ,赔常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1844年 英国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
.南京条约(1842年8月 英国.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 、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